(第三期)
武汉大学党政办公室编印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编者按】3月29日,学校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校党委书记韩进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作专题报告,对学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校党委副书记黄泰岩对学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6年工作作了部署。现将韩进书记、黄泰岩副书记的讲话刊发,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切实贯彻落实。
在学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3月29日)
韩 进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学校党委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泰岩同志刚才是代表学校党委总结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2016年工作进行部署,这是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的,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主要就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党组和湖北省委、省纪委的有关要求,推进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
形势决定任务,也决定着工作方针和方法。中央、中央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每年都有判断,都有新提法,要求在不断地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地提高认识,自觉地按照中央的要求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安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结合学校工作,我认为以下几点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贯彻。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向中央看齐。“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全面”,就是要管全党、治全党,既突出“关键少数”(主要指党员领导干部)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覆盖;“严”,就是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就是要从党中央到基层党组织、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执纪问责。武汉大学党委作为一级党组织,必须向中央看齐。学校有行业特点、单位特点、业务特点,这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些特点的存在不是我们降低党性标准,对中央和上级的要求搞变通、打折扣的理由。各级党委的责任就是要结合这些特点把中央的精神全面、不折不扣地贯彻到我们的工作中去。武汉大学的48个分党委(党总支)、1300多个党支部、28000多名党员(包括学生),都必须切实遵循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这是重大的原则问题,必须坚持。这不仅是在思想上的要求,更是行动上的要求,行动上要做好规定动作,思想上要自觉地按照中央要求指导我们的工作。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好基层党的建设。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党的事业血脉也在基层。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8轮巡视发现的所有问题,其根本都是理想信念不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今年2月1日,中央巡视组向教育部反馈巡视情况,既充分肯定教育部党组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履行“两个责任”,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也指出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从严治党工作不到位、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的现象、管党治党的力度层层递减在教育系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有的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比较淡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存在思想不重视、职责不明晰、机制不完善、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对照这些问题,我们要结合武汉大学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我反省,自查自纠。在点到的这些问题上,武汉大学各个单位、基层党组织,在不同程度上还是存在问题的,而这样一种现象对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每一个党员理想信念建设会成为障碍。
(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定执行和维护党纪党规。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规矩约束和管住全体党员干部。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要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我们要加强党章、准则和条例等有关党纪党规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形成对党纪党规的认同,养成自觉执行党纪党规的习惯;强调抓早抓小,教育一个人,警示一大片。对此,我们即将开展“两学一做”工作,“两学”是指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把党章、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认认真真地学习清楚,以便准确把握工作的边际、工作的原则、工作的程序等。
(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制度建设是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当前,中央在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方面正在做大量工作,比如深化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制改革,加强和改进了巡视和派驻,修订《准则》和《条例》并实行纪法分开,践行“四种形态”等等。实际上“四种形态”的要害就是要把一般的提醒教育作为大多数,在党内生活中多做一点提醒,必要时做一些党纪的轻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少数的处分重一点,最极少数进行严重处分。“四种形态”不是那么能让大家一目了然的表述方式,但概念上还是一句话“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这样一种状态作为党内生活的一种常态,把相互之间的帮助、提醒当作一种常态,把保护每一个党员干部作为一种常态。
二、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使命与担当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落实主体责任,要抓住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去年中央专门发文,学校也颁布了相关的执行细则,从学校党委到院系分党委的每一条责任都写地非常明确。我们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之中的一个牛鼻子,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抓住追责问责这个牛鼻子。强调一百次,效果不如追责一次,追责可能具体到人到事。在这个问题上,人类的优势就是可以举一反三。我们抓全面从严治党,就要着力抓书记、抓问责,以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一)“第一责任人”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我作为武汉大学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48个分党委书记作为管党治党“一线指挥部”的指挥,要毫不衰减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在本单位落实到位,落实到我们1300多个党支部。怎么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我认为下面几点必须做到。首先,必须亲自抓。对党委书记来说,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当仁不让扛在肩上。不能把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该做的事情层层委托、转包,做甩手掌柜。即便你这么做了,有什么问题出现,并不能免除你作为第一责任人首先要担当的责任。在这个问题上,必须亲力亲为。其次,必须真抓。书记既要发挥带头、带领、带动作用,以身作则,自觉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又要守土有责,对党的建设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事项要亲自督办,种好“责任田”,做好“分内事”。决不能把主体责任停留在口头、会议和文件上,一切敷衍塞责的“假抓”以及做做样子的“抓而不紧”、“抓而不实”都是万万不行的。其三,必须善抓。确确实实,中央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不可能把所有在我们一个高等学校,尤其是在武汉大学可能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形态、各种各样问题的特点考虑在内。所以,我们必须在认真学习领会吃透中央精神的基础之上,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结合武汉大学目前所处的历史方位,结合我们自己确定的发展目标,结合我们过去和现在的实际情况把中央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这些要求可能不是一次两次做工作、一次两次会议、解决一两个问题就能够做到的。但是我们必须有蚂蚁啃骨头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解决一个问题算一个问题。我相信,以我们在座各位的智慧、努力和辛勤劳动可以把党中央精神真正意义上在武汉大学贯彻落实到位,真正意义上不是表面上做好“规定动作”,而是实际上起到真正的作用。
(二)纪检监察队伍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纪检机构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能。学校党委全力支持纪委工作,因为这也是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环节。学校党委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善于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这支队伍,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工作条件和氛围。纪检监察机构也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学校纪委委员、纪委监察部机关干部以及各单位分管纪检的副书记和纪检员,是履行监督责任的专职队伍,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践行神圣使命。在学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件很难的事,有可能在工作过程中碰到一些困难,并且有很多的不理解,有的时候可能要受很大的委屈。因为我们的监督对象,是身边的人,甚至是我们的领导、我们的上级,既要不辱使命,又要有效开展工作;既考验我们的胆识气魄,又考验我们的工作艺术和工作方法;既能大喝一声,扯扯袖子,又能和风细雨,诚恳劝诫,刚柔相济。在座各位要统一这样的认识,共同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这也是为学校的发展奠定基础,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可能有一些事情需要用放大镜、显微镜、望远镜看,其根本目的是要解决我们存在的问题,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奠定更好的基础。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责,而其他同志,尤其是党员干部,要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三)以追责问责为抓手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大家都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责任绝不能仅仅写在纸上,更要落实到行动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立军令状不是儿戏,白纸黑字要兑现的。在这个问题上,我希望大家能非常严肃地对待。我们不希望三国时期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情况在当今的武汉大学再次呈现,但在必要的时候,我们也不得不挥泪斩马谡。所以要把问责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作为推动工作、强化意识、形成共识的一个重要抓手。
三、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出成效
我们要围绕学校2016年中心工作,扎扎实实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域做几件事,追求实际效果,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完成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学校长远发展目标。
(一)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要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前年召开全国党建会议之前做的一个指示。总书记把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在突出位置。大家知道,中央将要对我校开展的巡视叫做政治巡视,以前叫做全面巡视。对于高等学校,我们将来面临的巡视工作也会是政治巡视。政治巡视就会把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履职尽责的情况当作首要和突出的责任,主要看各级党组织是否履职到位。在中央巡视组巡视教育部期间,就发现了一些高校在这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值得我们高度重视。我希望在武汉大学,这项工作引起大家高度的重视,这不仅仅是思想政治课程,不仅仅是哲学和社会科学课程设置、讲授、教学方法问题,也是全校在意识形态管理领域,全体党员教师在意识形态领域保持与中央高度一致的需要。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一是学校党委常委会要更加关注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动态,关注网络舆情,增加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研究,各学院的党政联席会也应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最近学校党委制定了一个关于履行意识形态领域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其中就要求各个院系、学生培养单位、武汉大学的二级组织班子要定期对本单位教师和学生,以及在工作中涉及到的,包括科研和国际合作项目中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将工作做到前面,不是事后做补救。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组织生活内容,坚决纠正以业务活动代替政治学习、以学术地位取代党的领导地位的倾向和做法。基层党支部、党组织的建设仍然是我们加强党建工作的一个弱项,而这正是我们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基础。我们要共同努力,以创新的方式打开思路、创新办法。学生党支部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向上很有可能有一部分是优于我们的教师党支部的,我不认为这是光荣的事。我们共同努力,找出一些方法不断改善、改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三是相关部门要组织调研校内思政课及其教师队伍现状,并提出改进意见。最近学校的宣传、学工和组织部门不断进行调研,并有一些认识,跟学生的沟通、与教师的沟通比过去要多了。我们采取了一些不同方式进行试验,目前来说有了一点心得,但有多大的进展还不敢保证。我希望在座各位都认真对待,这件事跟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强度相契合。四是进一步强化课堂教学纪律要求,触及原则和底线的声音绝不能在课堂上出现。不仅是各级党组织,在教学上,院长要负起主体责任。书记当然要负责,哪一个院出了这些事,院长也要承担责任。大学生还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的成长阶段,教师传递给他们的社会认知和治世态度对他们的成长影响极大,我们是教育工作者,这件事是我们的天职所在、职责所在。不能将自己个人对国家、对社会的负面认识和情绪移植到课堂。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握好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不是不能探索、不是不能探讨,但是在立场上和探讨上不能相互打掩护,把握好一致性和统一性。处理好学术研究和理论宣传的关系,处理好言论自由和政治纪律的关系,做到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不仅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党员教师,包括每一个教师,不管是不是党员,都要带头维护制度、路线、体制,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
(二)践行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这点,刚才我已经做了解释。这里我特别强调一点,就是对从严管理干部、践行“四种形态”,大家要有正确地理解和把握。不能因自己理解不到位或被负面舆论、恶意炒作等模糊了视线、增加了困惑。习总书记在1月18号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五中全会培训班上有一个重要的讲话,有段话大家要正确理解,“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推动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这段话是针对当前的干部队伍状况,针对当前改革发展的任务说的。不能怕因大胆推动工作可能出现失误甚至错误而“为官不为”。“为官不为”不能笼统讲,确实有一部分是怕出现失误以后被一棍子打死。这件事谁都怕,但要正确理解。理解怕与不怕的问题,就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的精神,把握实质,只有这样,才有能力区分好度,把握底线。习总书记在讲话中还明确指出,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别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别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别开来。这三个“区别开来”,希望大家尤其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认真体会,这是我们履职尽责要把握的关键。我们要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的积极性,鼓励干部更好带领师生员工干事创业,推动武汉大学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在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我们要敢管、真管,还要善管,要用程序上的合规和制度上的完善去为每一位真正干事创业,但可能无意中越界和踩线的干部提供一种保护和容错机制。我们要把从严治党的主体突出出来,工作中在把握中央精神的基础之上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利用中央的“四种形态”来要求、鼓励、保护我们的干部,不要因为工作中的失误和过失影响到干部队伍的积极性。
(三)大力开展纪律教育。根据中央安排,今年要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这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基础上,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这项活动就是要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学习党章党规,重在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在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两学一做”,关键在做。这次学习教育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做合格共产党员。坚持学用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才能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我们也希望通过在武汉大学开展“两学一做”工作,使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一个大的进展,使党员的精神面貌有一个大的起色。
(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改进作风的重要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对我们每个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必须始终保持一抓到底的决心、定力和韧劲,以顽强的意志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下去,坚决查处顶风违纪,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以扎实成效取信于民。去年通过包括管理工作检查在内的多轮治理,学校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已见显著成效。去年的工作在大家的努力下,应该说力度是大的,效果是明显的,对于学校工作的影响有,但在可控范围之内,我们要再一次感谢全校广大师生对工作的支持,更要感谢在座的各位辛勤的努力和细致的工作。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巩固提高,一要把发现的问题继续整改完毕;二要寻找工作盲点,查找漏项,比如MBA和EMBA举办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有些学校确实做得有些过头,包括乱收钱、不上课就发证等,我们学校也可能有一些管理中不到位的情况存在,这在前一阵巡视中都有所涉及;三要对纠而又犯的要从严处理,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四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细化制度,制定政策,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进一步推进学校治理能力提升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在武汉大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规范学校管理工作,最根本的目的还是要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使学校在国家推进一流大学建设计划中取得突出进展。这是我们的根本工作,必须始终如一的践行。学校在规范管理工作上还须进一步推进。
一是进一步推动廉洁办学。要推进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依法依规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以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议事规则,规范办事程序,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防止因规矩缺失监管缺位产生破窗效应、滋生腐败现象。这点很关键,要认真落实。我们有决策程序,在这件事上,不要怕麻烦,该履行的决策程序、该请示、报告的一定要做到位。
二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要严格对照教育部公布的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甚至在清单之外的事项能够公开的也尽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制,落实“三重一大”的规定和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决策,防止个人独断专行。要在制度层面上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探索建立容错机制和“负面清单”。关于“负面清单”,这需要学校各个职能部门多做工作,落实职能和义务,把我们需要管理的内容仿照“负面清单”形式告知基层组织哪些事情需要到相应部门办手续、做审批。这虽然是同样的概念,但也不完全是同样的意思。我们要通过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为学校改革发展、教学科研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研究解决学校发展的重大深层次问题。我们要结合管理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于体制机制性问题,可以在借鉴内外部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探索性、试验性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如果现在条件成熟,就趁机解决,不要再留到后面;长期积弊形成盘根错节的问题,要开动脑筋、攻坚克难,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结合形势的发展,系统性解决。
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武汉大学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定可以按照中央的指示进一步加强,武汉大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定会为武汉大学的改革发展,为武汉大学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提供更好的保障。谢谢大家!
在学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6年3月29日)
黄泰岩
同志们:
受学校党委委托,我代表校党委总结我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6年的工作。
一、2015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5年,学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正风肃纪,追责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学习党规党纪,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一是开展专题教育。2015年4月8日,学校召开专题会议,韩书记作了“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常态”的主题报告,对加强党纪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开展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组织全校党员干部重点学习、研讨《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党内文件、法规,提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并组织开展了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活动。
二是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学校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珞珈干部大讲堂等方式来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特别是邀请了湖北省纪委副书记陈洪波来校作专题辅导报告,集中学习《准则》和《条例》。各分党委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对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营造了明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三是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党委书记讲党课、在线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座谈交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活动期间,校领导班子成员共讲专题党课10余场,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和座谈交流6场次;各分党委也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开展了“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安排了专题党课,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强化履职担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学校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学校党委、党委书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党委等4类6大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构建责任层层分解、压力逐级传导的责任体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落实主体责任。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韩进书记、李晓红校长主持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集中在党委层面的6次,听取查信办案汇报10余次,督办、批示信访件9件,集体约谈分党委负责人。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集体谈话、个别约谈部分单位干部300余人次。
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学校召开分党委(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会和附属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落实“两个责任”约谈会,分别对二级单位党委和附属医院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全方位、全覆盖。学校还组织开展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就二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出要求。
四是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深化推进“三转”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出台《关于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要求各二级单位确定一名领导班子副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设立一名专职纪检员负责具体工作,健全落实纪检干部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保障机制,为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奠定了组织基础。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组织开展了全校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160余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集中培训。
(三)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查纠“四风”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指导。编印了《武汉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党风廉政建设典型问题通报摘编》、《作风建设实用手册》等材料并印发全校党员干部,有效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在端午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及时向全校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重申纪律要求,督促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纪委监察部干部赴二级单位宣讲政策、纪律20余场次,解答各类咨询400余人次,有效促进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专项整治。根据湖北省纪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校内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和“财务票据突出问题”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共发现违规公务接待问题61个,问题财务凭证多份,并印发《关于对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等,及时进行了整改:对违规公款消费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并设立专门整改退款账户,责令当事人退还违规公款消费开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13年以来各二级单位国内公务接待费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改。同时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确保学校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严格按上级标准执行。
(四)加强纪律审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一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坚持信访工作通报和督办制度,健全部门联合办理信访机制,有效提高信访办理效率。2015年学校纪委共办理信访件66件(含上级转办31件),确保信访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是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学校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15年度共约谈30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5人;对信访反映问题线索立案调查6件,结案6件,给予党纪处分7人,政纪处分6人。同时,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对2个单位、6名干部以停职检查、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形式进行了问责。
(五)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源头治理
一是开展工程建设和校办产业领域工作专项检查。4月,学校组织2个检查组,对3个大型基建项目和6个维修改造项目,以及学校全资或控股的7个校办产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对相关项目和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分析研判,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规范管理,防范风险。
二是进一步开展重点领域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学校在全校进一步组织开展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及“回头看”,由4位校领导牵头,组成4个检查组,重点检查2011年以来学校有关重点领域工作,包括:“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以及基建、财务、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等,学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是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治理。为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学校决定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发生经费支出的所有科研账户,包括各类纵向、横向(含国防)科研项目和结余经费账户开展自查、专项检查和整改。同时,积极开展科研经费购置公车治理,对学校科研经费所购公车全部封存、拍卖。
四是加强审计监督。通过健全审计监督机制,深化和拓展各类审计业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资金、资产、资源的审计监督。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425项,审计金额34.15亿元,促进增收节支7,615.06万元,进一步规范财经管理、提高资金效益。
过去的一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极少数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存在缺位现象;二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在有些领域不够完善,还没有调整到位;三是作风建设和对党纪党规的学习还有待加强,不懂纪律、不守规矩的现象仍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贯彻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之年,也是我校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行政班子和党委班子换届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湖北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一)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领会讲话精神作为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召开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做好工作部署。
2.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制定责任清单,签订落实主体责任责任书,完善检查考核和问责办法,加强痕迹管理,促进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调研二级单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3.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湖北省的实施细则,制定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意识形态阵地意识,按照教育部要求,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校和学院领导听课制度,开展课堂讲授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落实敏感问题审核把关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在教学、科研、论坛、社团活动、舆论宣传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立德树人。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进一步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二)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
1.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宣传教育。
2.严格干部监督。听取分管纪检工作负责人关于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的汇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学校党委、行政和纪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提高管理效能。把好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行政、党委换届调整工作中的“廉政审查关”,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3.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将领导干部出现的一般性问题、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4.迎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迎接中央专项巡视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未巡先改、即知即改。配合中央巡视组的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整改落实到位。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
1.锲而不舍正风肃纪。推动管理制度具体化,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薪酬、会议管理、公车管理等制度。强化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及时办理“四风”问题的信访举报和上级转交的线索,重点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出国(境)、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加强典型问题通报,发挥警示作用。
2.推动党员干部教师弘扬优良作风和教风学风。引导党员干部教师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勤政廉政善政党员干部和敬业爱岗奉献的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完善教师引进政治素质审查机制,把好“入口关”;贯彻落实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严肃查处学术造假行为,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同时逐步规范教师兼职兼薪行为。
(四)实践“四种形态”,加强和改进监督执纪工作
1.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实施分类监督,综合运用直接监督、间接监督和协调、协助监督等方式。一是广泛推进谈心、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成为常态,防患于未然;二是对大多数轻微违纪的进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三是对少数严重违纪的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四是对极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进行立案审查。
2.健全执纪审查机制。重新制定《武汉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对违纪问题线索按照“四种形态”分类处理。实行监督执纪文书制度,通过监察建议书、函询通知书、整改意见书等进行督办。建立健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的衔接机制,加大违纪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和案例剖析,推动源头防治和综合改革。
3.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对违纪违规问题审查,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查处学校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查处损害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
4.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促进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强化“一案双查”,坚持“失责必问”。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学校事业发展造成严重损害,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五)推进标本兼治,规范学校管理
1.强化业务监管。通过修订完善一批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加强校办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做好企业改制、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备案、清产核资等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成绩管理、学籍管理、转专业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奖学金等评优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有偿补课的“六条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附属医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
2.深化问题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落实整改责任制,继续做好学校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针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构建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纪委委员集中学习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探索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纪委监察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畅通队伍进出口渠道,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各位老师、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按照中央和教育部党组、湖北省委、省纪委的部署,敢于担当、恪尽职守、开拓创新、求实奋进,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学校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谢谢大家!(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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