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国教函[2016]94号
武汉大学关于取消、拒办
国际学生签证或居留许可管理办法(暂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武汉大学国际学生管理手册》规定,我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校纪校规的前提下,对于取消、拒办国际学生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条国际学生新生
(1)新入学的国际学生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时必须交清一年的学费,否则不给予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
(2)针对暑假、寒假转学来校的国际学生新生,原则上可先交纳半年的学费并获半年的签证,待新学期报到注册时则必须交清剩余学费,否则将取消该签证或居留许可。
第二条国际学生老生
新学期注册报告时,国际学生老生原则上必须交清一年学费,如确因困难无法交纳一年学费,则至少交清半年以上的学费,否则不予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
第三条新学期注册报告时,如发现各类国际学生存在非法居留或违法、违纪情况的记录,学院将不予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
第四条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