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国际学生校友会管理规定
来源:国际教育学院  文件字号:武大国教函[2016]106号  发布日期:2017-03-14

武大国教函[2016]106号

武汉大学国际学生校友会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教育学院与毕业国际学生校友的联络,关注国际学生毕业后的成长、成才,为广大海外校友回馈母校提供平台,开通广大毕业国际学生校友服务学校、学院建设的新渠道,决定成立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校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校友会”,英译名为:Alumni Association of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Wuhan University.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联络武汉大学毕业国际学生校友,增进友谊,发扬武汉大学优良传统,共同为学校校友事业的开拓与创新、为母校的繁荣与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条件成熟后,校友会可在国外成立校友分会。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热爱中国,承认本会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成为本会会员。

1、曾在武汉大学学习过的国际学生;

2、目前仍在校学校的国际学生;

3、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聘请的访问学者等。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选举本会各级机构成员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会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实行监督;

(3)对本会和国际教育学院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4)参加国际教育学院有关专业性的教学、科研学术交流活动;

(5)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刊物和学术资料。

2、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支持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国际教育学院的发展;

(3)协助本会筹集资金,出版《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校友通讯录》;

(4)向国际教育学院提供多语言类别的教学和学术资料。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改总会章程;

2、讨论决定总会的重大问题;

3、选举产生本会理事会;

4、审议理事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第七条理事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协商选举产生,理事长一人(由现任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理事会的基本职责是:

1、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2、规划和领导本会的各项工作;

3、制定本会工作计划。

第八条本会日常办事机构为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来华留学办公室,其主要任务是:

1、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2、拟定校友会工作计划;

3、处理校友来信和接待校友来访。

第四章 经费

第九条经费来源

1.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资助;

2.会员交纳的会费;

3.校友或单位自愿捐赠;

4.其他。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定修改权属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校友会,解释权属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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