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国教函[2016]106号
武汉大学国际学生校友会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教育学院与毕业国际学生校友的联络,关注国际学生毕业后的成长、成才,为广大海外校友回馈母校提供平台,开通广大毕业国际学生校友服务学校、学院建设的新渠道,决定成立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校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校友会”,英译名为:Alumni Association of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Wuhan University.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联络武汉大学毕业国际学生校友,增进友谊,发扬武汉大学优良传统,共同为学校校友事业的开拓与创新、为母校的繁荣与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条件成熟后,校友会可在国外成立校友分会。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热爱中国,承认本会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成为本会会员。
1、曾在武汉大学学习过的国际学生;
2、目前仍在校学校的国际学生;
3、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聘请的访问学者等。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选举本会各级机构成员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会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实行监督;
(3)对本会和国际教育学院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4)参加国际教育学院有关专业性的教学、科研学术交流活动;
(5)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刊物和学术资料。
2、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支持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国际教育学院的发展;
(3)协助本会筹集资金,出版《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校友通讯录》;
(4)向国际教育学院提供多语言类别的教学和学术资料。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改总会章程;
2、讨论决定总会的重大问题;
3、选举产生本会理事会;
4、审议理事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第七条理事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协商选举产生,理事长一人(由现任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理事会的基本职责是:
1、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2、规划和领导本会的各项工作;
3、制定本会工作计划。
第八条本会日常办事机构为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来华留学办公室,其主要任务是:
1、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2、拟定校友会工作计划;
3、处理校友来信和接待校友来访。
第四章 经费
第九条经费来源
1.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资助;
2.会员交纳的会费;
3.校友或单位自愿捐赠;
4.其他。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定修改权属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校友会,解释权属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